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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项举措:促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开展

2020-08-22 11:38   来源: 互联网

国务院正式批准了"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与发展总体规划"。商务部今天(19日)举行特别记者招待会,介绍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项目的主要任务。商务部负责人说,试点任务提出了122项促进服务贸易改革、开放、创新的具体措施。


在改革方面,提出推动下放《船舶经营运输证》管理权,外籍人员子女入学审批权,动植物及其产品进境前置许可,规范国土空间规划资质管理,扩大技术进出口经营者资质范围,简化涉外旅行社审批流程。同时,开展进口研发(试验)未注册医疗器械分类管理,服务贸易领域人民币跨境使用试点,外国专利代理机构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试点,外国人才管理服务改革试点,在具备条件的试点地区开通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


在开放方面,建议在中国没有船舶可经营,无需成为中国企业法人;开展国内律师事务所在试点地区聘请外国律师担任外国法律顾问的试点项目;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国人参加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允许台湾居民参加试点地区的注册城乡规划师等职业资格考试;开放方便的措施,允许台湾居民在试点地区注册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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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创新方面,应部署和探索跨境数据流分类监管模式,开展数据跨境传输安全管理试点项目,开展数字商务环境研究,成立全国数字贸易专家工作组等,同时提出实施数字人民币试点、便利外国人在华移动支付、促进国际精品活动发展等创新措施。


商务部服务贸易司司长仙国仪说,这些具体措施在所有试点地区都得到了推广,也有一些考虑到试点地区发展基础和制度创新条件的差异,并将首先在有条件的试点地区进行探索,充分体现试点地区错位探索和多元化发展的布局特点。


试点地区有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涪陵等21个市辖区)、海南、大连、厦门、青岛、深圳、石家庄、长春、哈尔滨、南京、杭州、合肥、济南、武汉、广州、成都、贵阳、昆明、西安、乌鲁木齐、苏州、威海、河北雄安新区、贵州固安新区、陕西西县新区等28个省市(地区)。




责任编辑:萤莹香草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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