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种类型的生态环境违规行为,举报都会得到奖励
2020-09-03 11:58 来源: 互联网
9 月 2 日,成都商报红星报记者从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获悉,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鼓励和保护公众参与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并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和财政厅联合下发《四川省生态环境违法举报奖励办法》,自今年 8 月 28 日起,如果市民举报 6 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他们将获得不同的奖励奖金和精神奖励的水平。
举报可以奖励哪六种行为?《办法》在举报奖励范围内列举了下列生态环境违法情况:
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
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而拒不执行的;
利用地下管道、渗水井、渗坑、裂隙、溶洞、雨水管道、水沟等非法车辆排放污染物等逃避监管的;
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或者以污染防治设施非正常运行方式非法排放污染物的;在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排放、倾倒、处置放射性废物和含有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的,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其他适用行政拘留、刑事犯罪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属于举报奖励范围。记者了解到,公款举报有五种方式,各级 12345 或 12369 热线均可举报。可以通过各级人民政府的信访和环境保护部门的信访举报。同时,还建立了新媒体报道,即 12369 微信和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的微信和微信报道。同时,也可以通过地方党报、电视台、政府网站开设的“环保曝光站”等新闻专栏进行报道。此外,还有综合治理网格和环境监管网格的上报方式。
责任编辑:萤莹香草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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